一、立项审批
1、消防工程用地的权属文件或消防工程名目用地预审看法书(一份)
2、消防工程名目倡议书或消防工程名目可行性钻研报告(一份)
3、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实(原件一份)
4、消防工程名目建立投资概算(一份)
5、有关职能部门的看法。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消防工程名目需供给资质证实一份)
7、消防工程名目地形图(一份)
8、消防工程名目立项请求报告书(原件一份)
二、规划设计
1、市城建局担任联络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2、消防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由市规划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探设计红线,供给规划设计条件。
三、消防工程报备
(一)消防工程报备,首先要供给如下材料到建委操持登记手续。
1、法律、法规规则的其余材料。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立用地规划允许证》和《消防工程规划允许证》;
3、规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允许证》或主管部门同意的规划义务书;
4、契合消防工程名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器材设计图纸审查同意书;
5、人防办核发的《国民防空消防工程建立允许证》;
6、领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运用证》;
7、防雷设备检测所核发的《防雷消防器材设计审核书》;
8、消防部门核发的《修建消防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看法书》;
9、消防工程资金证实;
10、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布防审核看法书》;
11、消防工程估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消防工程类别核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