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消防工程完工结算审核,要供给如下材料到造价站操持手续。
五、操持允许证
1、预售人已获得开发证书、营业执照。
2、已获得土地治理部门出具的用地批文及土地运用证。
3、持有《消防工程规划允许证》及《消防工程施工允许证》。
4、规划部门签发的《消防工程名目投资允许证》。
5、如向境内销售,需供给境内销售消防器材批文。
6、已签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7、三层以下的商品房消防工程名目已实现基本和构造工程;四层以上的商品房消防工程名目,有地下室消防工程的,已实现基本和首层构造工程,无地下室工程的,已实现基本和四层构造工程。
8、银行审核开发建立资金要到达工程总投资25%以上资金的验资证实。
9、已在消防工程名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10、预售商品房消防工程名目及其土地运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11、具备预售解释书(内容包含:商品房的地位、地点、装修规范、售价表、销售规划;公共修建的摊派、消防工程名目工程施工进度、动工及完工交付运用时光等)。
12、消防工程名目规划立体图(由核发预售允许证部门在立体图中注明预售商品房消防工程名目标座落地位和楼号)。
13、物业治理规划已经落实。